乡村医生实行60岁退休制度
本报报道,随着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西安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将全面实行对村卫生室的统一化管理。这一重要举措旨在显著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以便更好地满足当地村民的医疗需求。
一直以来,乡村卫生室的布局和运营状况存在诸多亟待改进之处。通过实行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的“五统一”管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新模式应运而生。这一模式由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接管村卫生室的管理。
为了确保村民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将设立一个卫生室。对于地处偏远、服务半径超过3公里且具备办医能力和符合办医条件、村委会要求的行政村,经过审批可考虑增设村卫生室。所有的村卫生室必须在区县审批同意后才能设立。
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配置也将得到统一规划。按照服务人口的1%~1.2%进行人员配置,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具备法定从业资格的医疗人员。乡镇卫生院将统一聘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书。针对乡村医生老龄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将采取县域内统一调剂和引进执业医师等措施来改善这一状况。对于人手不足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将派出医疗人员支援。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严禁擅自扩大执业范围或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乡村医生实行60岁退休制度,并为曾正式受聘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提供养老补助。
乡镇卫生院除了对村卫生室进行人员管理外,还将对其业务技术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管理。为了确保公共卫生的质量,乡镇卫生院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村卫生室将实行基本药物的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乡镇卫生院将严格监管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指导规范用药,严禁擅自提高药品价格或从未经授权的渠道购进药品。
为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区县将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必将为乡村居民带来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