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温州4家医院行贿31万多 杭州医疗设备公司被诉
温州网报道:杭州某医疗设备公司为了推销其试剂,向温州的四家医院的检验科主任及处长们行贿总计超过三十万元。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并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得到了证实。该公司名为杭州万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其负责人金甲及仲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正式提起公诉。
故事起源于八年前,当时万太公司的仲某在乐清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他通过当时的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金乙的帮助成功解决了问题,因此两人建立了友谊。之后,仲某试图通过金乙将公司的医疗设备引入乐清人民医院,但未能成功。
到了2007年,金乙得知医院将要采购一台全新的免疫发光仪,他立即将这个信息告诉了仲某,让他们公司参与招投标。仲某与金甲总经理赶到温州,向金乙承诺,如果金乙能帮助他们的仪器成功中标,他们将给予试剂业务总量的10%作为回扣。金乙接受了这个提议,并提醒他们要想中标,试剂价格必须设置得较低。
在金乙的推荐下,万太公司成功进入了招投标的流程。作为采购方的代表,金乙利用其职权,将万太公司的仪器技术参数作为招标依据,甚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了定性和定量的标准,这无疑削弱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地位。
最终,万太公司顺利中标。在随后的时间里,金甲分六次向仲某交付了计算好的试剂回扣款,总计人民币20.5万元,还附赠了四条软盒中华。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显示,2007年至2009年期间,金甲和仲某还向其他三家医院的检验科负责人赠送了试剂回扣款和。这些行为都是为了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招标过程中使自己的公司能够顺利中标,并在平时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医院的关照。
检察官强调,杭州万太医疗设备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为了顺利中标并获取医院相关人员的关照,违反了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单位行贿罪。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也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此事件提醒我们,商业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呼吁各医院和相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由记者梁建国报道,通讯员金吟吟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