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审议通过,被修订为《刑法修正案(十二)》,并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订聚焦于民营经济的保护与反腐败的协同治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惩治力度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背信犯罪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但现在,这一范围被扩大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董事、经理等人员若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向亲友关联企业交易、采购不合格商品等背信行为,也将面临刑事责任。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犯罪的量刑标准也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于造成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法定刑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强化对民营企业财产权益的保护。
修订还对行贿罪法定刑进行了调整。过去,行贿罪与受贿罪在法定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此次修订将行贿罪的前三档法定刑调整为与受贿罪一致,体现了“行受贿并重惩处”的立场。修订还吸收了既有司法解释中关于行贿罪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以进一步明确行贿罪与受贿罪的量刑平衡。
单位受贿罪的修订也是此次法律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刑法》第387条扩大了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覆盖范围,明确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实施同类行为的刑事责任,以强化对公共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
此次《刑法》的修订回应了实践中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高发与行贿犯罪查处不力的现实问题,体现了刑法对市场经济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的强化保障。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通过这次修订,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于不同经济领域的平等对待,以及对于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坚决维护。
这次修订的内容生动、深刻,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展现了法律对于社会现实的灵活应对。希望在未来,我国法律能够继续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正与公平,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