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

健康管理 2025-04-25 05:33健康生活www.xingbingw.cn

背景介绍:老张夫妇与儿子儿媳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以象征性的成交价将学区房过户给孙子小张,目的是为了他的入学提供便利。过户后,老张夫妇依然继续居住在这所房子里,而产权证则由老张保管。在2021年因为家庭矛盾激化,儿子擅自挂失并重新申领了产权证,引发了一场纠纷。老张随即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

故事进展:老张主张过户只是为了孙子入学需要,属于“暂时借用”,并非真实买卖或赠与。儿子和孙子则认为过户是爷爷自愿赠与的。随着案件的进展,法院判决认定合同无效,但认定过户行为实为赠与。法院认为双方均承认签订合同时没有真实的买卖意愿,且象征性的成交价明显不符合市场交易常规。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产权已经转移给小张,过户时小张已经入学,不存在“暂时借用”的紧迫需求。老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暂时过户”的约定。赠与已经完成且不可撤销。老张的诉讼请求被法院两审均驳回,最终判决房屋归孙子小张所有。

法律逻辑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本案中的撤销赠与的例外情形并未出现。虽然公众舆论对判决结果有所质疑,认为爷爷“人财两失”,但法律更注重客观证据和行为外观。法律提示我们在进行类似法律行为时,应明确法律行为的性质,如果是“借名入学”,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返还条件,避免被认定为赠与。口头约定难以举证,重大财产处置最好通过公证或书面形式固定真实意图。

社会争议与启示: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争议和舆论质疑。有人认为老张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法律是公正的,它更注重客观证据和行为外观。此案也提醒我们在进行类似法律行为时,应该明确法律行为的性质并留存证据。如果缺乏明确的书面协议和证据支持,很容易引发争议和法律纠纷。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谨慎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问题。我们也应该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遵守法律的规定。

类似案例对比:与济南的“借房入学”案相比,两起案件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差异。在济南的案件中,九旬老太提供了证据证明房屋过户是“借用”,最终法院判决孙子返还房产。而在无锡的案件中,过户时入学需求已经消失且缺乏书面约定导致法律行为性质的认定不同。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该注重保留相关证据并明确约定法律行为的性质以避免纠纷的发生。最终老张的诉求被法院驳回房子归孙子所有这一判决结果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谨慎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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