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一名捐精者竟然制造了超过六百名子女,这样的消息令人震惊。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却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为了规范人工生殖技术,我国在民国96年3月21日颁布了严格的「人工生殖法」。此法规定了严格的措施,旨在避免捐精者成为制造孩子的种马。
我国的「人工生殖法」明确要求通报捐精者的数据。这一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防止了有人到处随意捐精。与此捐赠的精子仅限于向特定的受赠夫妻提供,且仅可用于完成一次活产。剩余的精子将被销毁,以确保不会造成不必要的生育后果。
送子鸟生殖中心的胚胎培养师黄耀正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规定的必要性。他表示,所有捐精者的数据都必须通报给国民健康局。对于那些因疏忽或故意隐瞒曾捐精事实的男子,系统将会进行比对,一旦发现问题,其捐赠的精子将被销毁。
除此之外,精子的安全性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国健局规定,捐赠的精子在保存半年后,方可进行提供施术。这段时间不仅有利于完成必要的健康检查(如梅毒、艾滋病筛查),还能确保不会因为时间点的落差而让重复捐精的男子将精子提供出去。
「人工生殖法」还明确规定,捐精者一次只能向一个受赠者提供精子,一旦有夫妻成功受孕,该捐精者就必须销毁剩余的精子。这样的规定旨在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制造出多名「同父异母」的后代。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况下精子也必须被销毁,例如保存时间过长、捐赠后发现不适合人工生殖使用、捐精者要求销毁或捐精者去世等。我国对于捐赠精子的规定是「限活产一次」、「人亡精亡」,体现了对生命和生殖的严肃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捐精行为是无偿的,不能存在对价关系,也不能指定特定的受赠对象。受赠的夫妻仅能得知捐精者的基本数据,如血型、身高、体重和学历等,而捐精者的姓名和照片等私密信息则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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