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赵冬苓所提出的关于“国家分担企业聘用育龄女员工成本”的建议,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这一建议的核心在于寻求一个更加平衡的解决方案,旨在解决女性权益保障与企业用工成本之间的矛盾,从而构建一个多方共赢的劳动关系格局。以下是关于该建议的深入解读。
一、建议的核心内容
1. 成本分担机制:针对企业雇佣育龄、产龄、怀孕女性员工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如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等,提议由国家财政或社保基金承担部分费用。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缓解企业在女性生育期间的短期用工压力。
2. 政策调整方向:现行的法律政策在保护女性权益的也增加了企业的隐性成本。赵冬苓代表建议通过税收减免、专项补贴等方式,建立一种补偿机制,以降低企业因履行社会责任而产生的经济负担。
二、现实矛盾与政策考量
1. 企业用工意愿下降:由于风险规避,部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会避免雇佣育龄女性,甚至在招聘过程中设置隐性的就业门槛。统计数据显示,在生育敏感年龄段的女性求职者的录用率明显低于男性。
2. 地方实践经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新的政策。例如,贵州省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明确要求企业在女性产假权益、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尊重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权。广东、福建等地则试点“妈妈岗”灵活用工模式,通过补贴鼓励企业为生育后重新就业的妇女提供弹性岗位。
三、配套措施与建议
1. 细化政策执行标准: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具体的执行标准。为了防堵政策漏洞,避免财政资金的滥用,必须明确国家分担成本的比例计算方式、申领流程以及监管机制。
2. 完善法律衔接:建议在《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修订中增加关于生育成本社会化分摊的条款,同时加强反就业性别歧视的执法力度。
赵冬苓代表的建议实质是通过制度性的成本转移,重新构建生育责任的社会共担机制。这一建议并非单纯地强化企业的责任,而是强调企业、、社会多方的协同合作。这样的模式既能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也能为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创造有利的环境。这样的提议无疑是一次深入而富有前瞻性的,值得我们期待其进一步的实施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