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客观要素及罕见复杂性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的通报。针对此次事故的调查进展,记者采访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邵荃副院长和中航技进出口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训练与飞安办主任高俊。这场事故为何如此复杂且罕见?让我们深入了解其中的原因。
关于为何此时发布调查进展情况通报,邵荃表示,运输航空事故往往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在国际民航业界,向公众披露调查进展情况是通行要求和做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中国民航规章都对航空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历史上看,一些著名的事故如法航AF447和埃塞航B737MAX等,都在调查阶段发布了中期报告或声明,回应了遇难者家属及社会的关切。
那么,为何“最终调查结果”的公布需要更长的时间呢?邵荃指出,大型运输航空事故的调查周期往往超过一年。这是因为调查面临的技术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许多技术疑点和难点需要反复论证,一些关键结论还需要工程实验的验证支撑。国际民航组织对于航空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布时限做出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制度安排,我国民航规章在这方面与国际规则保持了一致性。
关于调查进展情况通报的内容和形式,虽然国际民航组织没有统一规定,但实践中有些国家发布的是中期报告,有些则是中期声明。此次中国民用航空局所发布的情况通报涵盖了事故调查的重点要素,包括飞机残骸的搜寻、检查、实验验证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人员资质能力、航班运行等多个方面的调查。这些都是支撑后续研究分析的重要基础。
那么,如何理解此次调查进展情况通报提到的“本起事故非常复杂、极为罕见”呢?高俊表示,航空器事故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此次事故与以往存在很大差异,飞机高速坠地后几乎完全解体,给现场搜寻勘查和残骸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除此之外,事故调查涉及的各个方面如人员资质、航空器适航状态、天气环境等都非常复杂,需要调查组严谨细致、客观深入地开展工作,确保最终调查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
此次事故的调查工作仍然在进行中,我们期待最终的调查结果能够为我们揭示事故的真正原因。我们也希望这次事故的家属和社会各界能够给予调查组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