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红古区征收土地及安置补偿方案预公告(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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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红古区居民朋友们:
为了推动城市发展与重点项目建设的步伐,兰州市红古区即将展开新一轮的土地征收工作。在此,我们向大家详细解读本次征收土地及安置补偿的相关方案。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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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计划征收位于平安镇岗子村的土地。具体的征收范围东至甘肃亿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南至岗子村道,北至兰青线,西至岗子大沟。请大家关注并确认自己的土地是否在此范围内。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与面积
本次征收的土地规划为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约为13.32亩。
三、补偿标准与安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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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补偿标准:我们将依据甘肃省人民《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7〕17号)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共计67386.67元/亩,其中,给予被征地村民的补偿为62332.67元/亩,给予村集体的补偿为5054元/亩。
2.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将按照兰州市红古区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83号)的规定执行。
3. 拆迁补偿:地上的建(构)筑物将委托专业评估公司依据相关文件标准进行评估并补偿。
4. 安置途径:我们将主要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结合社会保险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我们将按照兰州市人民《关于印发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发〔2018〕38号)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的农业生产外,对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我们将不予补偿。
2. 为了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进行详细调查。我们欢迎并需要您的配合与参与,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在此,我们感谢大家对此次征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与我们联系。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红古区的城市建设与发展。
特此公告。
负责编辑:达朝阳 笔名:兰州黎黎 平台合作:兰州微联盟信息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