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的迅猛崛起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规范这一市场,强制性国家标准于4月8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早在去年,我国就已经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关于修改的决定》中明确增加了对等新型制品的监管要求,参照的有关规定执行。今年三月,国家专卖局更是发布了《电子理办法》,标志着行业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该办法明确提出,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的发布,无疑是落实上述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监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此次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专卖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内容涵盖了及其相关术语的定义、设计原则、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标志等方面的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明确禁止销售除口味外的调味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
对于为何要在标准发布后几个月才开始实施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确保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考虑到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和改造,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还需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确保尽早实现产品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不仅明确了的定义和范围,还针对当前市场上的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和无烟碱对未成年人的诱惑问题进行了严格限制。经过充分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实验验证,明确列出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清单。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我国对于市场的严格监管态度,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随着新标准的实施,相信市场将逐渐走向规范化、健康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人民网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