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联合卫计委、中央编办、发改委及人社部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共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这份名为“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市(地)需在年底前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于每个县(市)而言,务必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而在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中,至少应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相关部门对此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以推进改革。尤其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打破以往依赖药品收益的模式,完善补偿机制。此次改革将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从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补助三个方向,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补助两个渠道,坚决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导致的医院合理收入减少部分,将通过多方共同承担: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投入,以及医院自身的成本核算和节约运行成本等。各省(区、市)将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各承担比例。在此之中,中央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助。地方财政则需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增加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
这一改革旨在优化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并向着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我们期待着这一改革能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更多新闻请关注各大新闻媒体。(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