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爆炸事故34人被追责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于2021年6月13日发生了一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了26人不幸丧生,138人受伤。经过深入调查,共有34名公职人员因此次事故被追责。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情况:
一、直接责任与刑事追责
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天然气中压钢管因严重锈蚀而破裂,导致燃气泄漏。当泄漏的燃气遇到餐饮排油道的火星时,引发了巨大的爆炸。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这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该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责任单位及人员问责
除了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及其负责人之外,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等多个单位也牵涉其中。这些单位的32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十堰市委、张湾区委及相关职能部门、省住建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人员也被严肃追责。
三、具体处分措施
处分措施包括:
1. 留党察看并政务撤职1人,对党的忠诚度及职务行为存在严重问题;
2. 撤销党内职务并政务撤职2人,严重失职失责;
3. 党内严重警告6人(含免职2人),存在明显问题需严厉警告;
4. 党内严重警告并政务记大过3人(含免职1人),错误行为需记大过并严厉警告;
5. 政务记大过2人(含免职1人),职务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6. 党内警告4人、政务警告5人、诫勉6人,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予以提醒和纠正。
张湾区委、区长因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已被免除职务。十堰市城管委主任等多人也受到了撤职或记过处分。
此次事故暴露出燃气安全领域的许多问题,包括违规建设、隐患长期未整改、物业管理混乱以及应急处置不当等。这起事件成为国内燃气安全领域的重要警示案例,提醒各方面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严格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于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也表明了国家对燃气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