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被解雇
一、回顾
张某,一位才华横溢的人才,于2020年5月18日正式加入北京某知名企业担任品牌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月薪高达5万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入职仅三天的他,因被公司指责无法胜任工作和未完成任务,而遭到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厄运。尽管这样,公司仍向他支付了试用期的工资9195.4元。
二、争议焦点
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解雇,双方各执一词。公司主张张某存在简历造假嫌疑,与同事关系紧张,且工作质量远未达到公司要求。更进一步的指控是,张某曾与前雇主发生劳务纠纷,公司怀疑其存在“职场碰瓷”行为,通过反复诉讼获取赔偿。而对于这些指控,张某坚决否认,他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他也质疑公司是否参与了某种不正当的“以挖代裁”套路,即通过高薪诱使他离职后再快速解雇以减少赔偿。
三、法律判决解读
在仲裁阶段,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站在了张某一边,裁定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22988.51元。在法院的一审、二审及再审中,虽然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但因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最终未支持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仅判决公司支付三天工资9195.4元。法院在判决中强调,试用期内双方的信任基础较为薄弱,强制履行劳动关系可能不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
四、背景与争议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两种可能的非常规操作。一是原雇主可能与新公司联手做局,通过高薪挖角规避正规裁员赔偿;二是竞争对手可能利用高薪诱骗关键岗位人才,以达到削弱对手实力的商业竞争手段。另一方面,对于张某来说,他此前与两家公司存在的类似纠纷以及在工作期间同时录音取证的行为,被一些观察家指为“有备而来”,引发了公众对他是否在进行“职场碰瓷”的质疑。
五、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揭示了高薪岗位试用期管理的法律灰色地带。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必须完善背景调查和录用标准,避免在试用期因管理不当而陷入违法解雇的境地。而对于劳动者来说,他们也需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证据留存,以防范潜在的职业风险。监管部门也应对此类现象加强监管力度。整体而言,这起案件对雇主和雇员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