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一、合同诈骗罪
构成要件概述:合同诈骗罪是一种涉及刑法第224条的罪行。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时欺骗对方,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具体的欺诈行为包括:
1. 假冒身份:以虚构的单位名义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伪造证据: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或提供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 诱饵策略: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小额的履行作为诱饵,骗取对方继续履约。
4. 消失行为:收取对方财物后逃匿。
5. 其他欺诈手段:利用其他任何形式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刑罚标准:
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犯罪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对于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情况,刑罚为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构成要件概述:此罪行涉及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服务为名,实则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行为。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以获得加入资格,并形成层级结构,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的主要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从而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刑罚标准:
基本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如发展大量人员或涉及巨额资金,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发展人员达到120人以上或涉案金额超过250万元等情况。
司法解释要点: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而异,具体标准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
在传销活动中,“组织者、领导者”包括那些在传销组织中起核心作用的人员,如发起者、策划者和操纵者。他们的行为对传销活动的蔓延和危害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