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有效保护新疆语言文字的多样性)
新疆的语言之旅:如何依法有效保护语言文字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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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灯柯,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讲师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是思维的工具。在新疆,一个多元文化、多民族共融的地区,语言文字的多样性更是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鲜明体现。如何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有效保护语言文字的多样性,成为了我们重要的话题。
一、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公民文化权利
新疆始终确保各族公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权利。自“十三五”规划以来,依托完善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制度体系,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不仅保障了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也是对各族文化权利的切实保障。
二、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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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来重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新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实际需要,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这不仅推动了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逐步法制化、规范化,也体现了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三、尊重和保护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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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持语言文字主体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积极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语言文字生活,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记录新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语言文化的实态语料,参与“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有效保护新疆语言文字的多样性。
四、新疆的语言文字管理和使用实践
新疆的语言文字工作不仅体现了国家的法律精神,也反映了地方的实际需求。在实践中,新疆始终确保国家宪法法律落到实处,不打折扣。无论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是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都做到了科学、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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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的保障,也需要地方的努力。通过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效保护语言文字多样性,我们不仅可以增进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也可以促进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这是对中国语言文化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也是对新疆多元文化的有力支撑。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注: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交流之用,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新疆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或查阅相关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