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生活百科 2025-04-24 19:19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南京苏某与李某的婚姻之路可谓波折重重。在二人于2010年步入婚姻殿堂后,不久便迎来了家庭的新成员孩子的诞生。孩子的降临为家庭带来了无尽的喜悦,同时也伴随着育儿的责任与压力。孩子的外婆方某毫不犹豫地承担起了照料孩子的重任。

孩子的出生为家庭带来了诸多变化,而李某在2016年主动向方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达了对母亲的感激之情。这份承诺书明确承诺,每月支付方某3000元的“辛苦费”,既是对母亲的感谢,也是对共同育儿责任的体现。在四年后的2019年,苏某与李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孩子则由苏某抚养。

面对这一家庭变故,方某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起诉要求苏某和李某支付自孩子出生到2020年10月的带娃费用,总计20余万元。这一案件不仅涉及到了家庭的温情与责任,更凸显了现代法律与传统家庭观念之间的交融与碰撞。

在法律性质认定上,法院认为方某作为外婆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李某所出具的《承诺书》具有合同效力,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认定为有效。虽然苏某并未直接签署这份承诺书,但因为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的承诺,属于家庭共同债务,所以苏某也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在金额的计算与判决结果上,法院从2016年《承诺书》签署的时间开始计算,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直至2020年。在扣除已经支付的部分后,最终判决苏某与李某共同支付16万元。对于李某的上诉主张,二审法院坚持以“承诺书效力优先”的原则,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多方面的。我们要明确法律与家庭的界限。在现代社会,虽然祖辈帮忙带娃是情分而非义务,但承诺的书面约定可以成为主张劳务补偿的关键证据。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不容忽视。在家庭成员之间,书面协议在无强制、无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同样具有约束力,可以形成合同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诺的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在离婚后仍需共同承担。

这一案例在社会上也引发了广泛的反响。许多网友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承诺需要兑现,尊重老人的劳动价值。也有一些争议集中在“家庭成员是否应该明算账”这个问题上。但法院通过认定合同效力,平衡了传统家庭观念与现代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法律的规定和判决结果,更能体会到家庭责任、亲情与法律之间的交织。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以和谐、理解为基础,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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