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报道,日期为8月5日,我有幸作为记者乔业琼记录下这一事件。根据国家的医疗保障局的委托,他们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一个特别的报告。这份报告详细列出了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现在决定将其公示给大众。
我要提及的是云南同丰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德钦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这家公司因为向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的相关人员提供回扣或不当利益,意图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金额高达60万余元。这一失信行为在2022年2月24日被确定为生效。按照云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该公司被评定为“严重”失信。
另一家被列出的企业是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该公司向固原市人民医院的有关人员提供回扣或不当利益,以获取其药品的额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累计金额更是高达114万余元。这一失信行为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同样将其评定为“严重”失信。
回溯到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开始着手建立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针对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回扣等,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以期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这一行动无疑是我国对医药领域进行整顿的重要一步,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医疗环境。希望这份公示能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敲响警钟,引导医药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