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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违法药品广告被曝光 天津同仁堂等在列

性病 2025-05-28 15:48女性性病www.xingbingw.cn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整治措施,以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公共信息传播渠道,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健康安全。在此背景下,国家药监局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重点监测和汇总分析。

在众多被曝光的违法广告中,几则药品广告尤为引人关注。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鹿参片”,虽然作为处方药,却在大众媒介上擅自发布广告。广告中的疗效宣传如“服用后头晕减轻、手抖也有所缓解”等,虽然听起来让人心动,但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宣称却无法让人信服。

紧接着,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其广告宣称的“5-10天精神好转,临床症状消失”等功效,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该药品主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肿瘤辅助治疗等,但其广告中的疗效宣传却过于夸大,误导消费者。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葶苈草颗粒”,以及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毛冬青片”,同样存在违法发布广告的问题。这些药品的广告宣传中,均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误导消费者。

还有一些药品广告,如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以及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康胶囊”,虽然其广告中的疗效宣传听起来令人心动,但这些药品的广告宣传同样存在严重问题。它们不仅不科学地表示功效,还使用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这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还可能对公众的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为了公众的健康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广告中的宣传。真实的药品广告应当基于科学的事实和证据,而不是夸大其词的宣传。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应当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的建议,以确保自己的健康和安全。也呼吁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发布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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