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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街拍对他人造成影响应担责

梅毒 2025-08-22 08:21梅毒症状www.xingbingw.cn

肖像权与隐私权:公共场所下的权利边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肖像的使用并非随心所欲。当你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时,如果不尊重其肖像权和隐私权,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让我们深入关于侵权认定、责任承担、例外情形以及被拍摄者的权利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一、侵权认定标准: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无权利边界。即使拍摄是在公共场所进行,只要能够清晰地识别出人物特征并且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进行制作、使用或公开,就构成了侵权。例如,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未经许可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特别是在一些案例中,如某滑雪场拍摄并售卖游客照片的事件,法院已经明确认定此类行为违法。

二、责任承担形式:对于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拍摄者可能需要承担多种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如果拍摄的内容涉及到敏感部位或者带有暗示性,还可能同时触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尤其是在一些案例中,如国企领导街拍事件,摄影师未经充分授权传播视频,被认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三、例外情形:虽然未经同意拍摄和发布可能会构成侵权,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事先征得了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比如摄影师和拍摄对象之间达成协议并确认可以发布相关内容,那么拍摄和发布行为就可能不构成侵权。如果同意后产生了超出预期的负面影响,如隐私泄露或名誉损害,仍然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四、被拍摄者的权利救济:被拍摄者有权要求查看并删除拍摄的内容。如果协商无果,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赔偿。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充分的侵权证据,如原始视频、传播记录等。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准备起诉材料时,要明确自己的诉求,以便法院能够更准确地判断案件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对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有着严格的保护。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时,一定要尊重他人的权利,避免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触犯法律。记住,"公共场所并不意味着无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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