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标靶药 非所有患者都适用
在繁忙的门诊中,两位特殊的病患走进了我们的视线。他们的故事,向我们揭示了肺癌标靶药物并非所有患者都适用的现实。
一位是70岁的女性患者,经过医学中心的切片诊断,被确诊为肺腺癌第四期。得知标靶药物即将在6月1日开始给付,她满怀希望地接受了基因检测。耗时两周的基因检测过程中,患者的儿子因等不及结果,先行自费购买了标靶药物。两周后复诊时,胸部X光显示肿瘤有所缩小,然而基因检测报告却显示阴性,不符合健保给付的规定。
另一位患者是一位65岁的女性,她并未进行切片诊断,就被确诊为肺腺癌。这半年来,她自费服用标靶药物,肿瘤明显缩小。因为没有做过切片,没有检体可供基因检测,她的女儿疑惑:为什么肿瘤缩小了,健保却不给予标靶药物的费用报销?
针对这两个病例,我依照健保规范详细解释:健保第一线给付的标靶治疗药物并非所有肺腺癌患者都适用。必须有足够的检体进行基因检测,且结果必须显示存在基因突变。统计数据显示,使用艾瑞莎作为第一线治疗有效的机率约为9%,远低于其他化疗方式。如果患者的诊断仅通过影像技术,而没有接受切片检查,那么没有检体进行基因分析,也无法使用标靶药物。
对于肺癌患者的治疗,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标靶药物是否给付。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即使患者有上皮生长因子接受体突变,也仅有69%对标靶药物有反应。这意味着近三分之一的患者即使有基因突变,对标靶药物也没有反应;而没有基因突变的患者中,仍有9%对标靶药物有反应。对于没有基因突变却对药物有反应的患者,除非经济状况良好且对药物有持续反应,否则不建议自费使用标靶药物。
许多患者和家属对于健保给付规定表示不满,但我们应该明白,标靶药物并非万能。更好的方式是先从第一线化疗药物开始治疗,将来或许有机会使用标靶药物,这样既省钱又不用担心给付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家人、患者和医生之间的沟通和信任至关重要。特别是当标靶药物成为第一线药物给付时,更需要我们坐下来进行深入的沟通和理解,以确保肺癌患者得到妥善的治疗。
这篇文章旨在向读者传达一个信息:标靶药物在肺癌治疗中的应用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规定。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同时也要加强家人、患者和医生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以确保每一位肺癌患者都能得到最好的治疗。文章由网友『梦里称王』至本站分享给大家参考学习之用。如有疑问或侵权请联系站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