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要求:申请人须拥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满三年以上。
二、住房状况:你的家庭在市区内不能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或者现有的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更值得注意的是,你的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
三、收入限制:你的家庭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必须低于21600元,但又要高于最低收入标准。
四、年龄限制:如果你是未婚申请人,则需要年满35周岁。
关于房源分类及交易规则,你需要知道:
一类经济适用房包括两限房、拆迁安置房等,这些房屋需要持有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你需要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交易完成后,房产证性质将变更为商品房。
二类经济适用房包括回迁房、单位集资房等,这类房屋没有交易年限的限制,但在交易时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同样,交易完成后,它们也将转为商品房。
如果你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你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你需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申请家庭需要通过初审并进行公示。
接下来,区房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许可证》,这个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持有这个许可证的家庭可以到指定的开发中心购买房屋,并办理备案及产权登记。
还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每平米1100元的补贴,最高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购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超出部分则不予补贴。
也有一些政策和规定需要申请者注意: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虚假申报,将取消申请资格。
2.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
3. 交易完成后,需要及时办理产权性质变更手续,以避免后续纠纷。
关于房源信息,你可以通过官网或咨询电话进行查询。以上政策以烟台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为准,具体执行细节建议咨询属地房管机构。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遵循规定的流程,同时也要注意一些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