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瑰宝,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由全国人民心中的至高机关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这部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四部宪法,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努力。
回首过往,宪法的历史沿革清晰可见:首部宪法,于新中国成立后诞生,即1954年宪法,奠定了国家法制的基础。而后,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先后制定了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这三部宪法构成了现行宪法的基石。
现行宪法自公布施行以来,历经五次修正,分别是:在改革开放春风中的1988年修正,深化改革的号角下的1993年修正,面对新世纪挑战的1999年修正,以及近年来与时俱进的2004年和2018年修正。这五次修正,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
这部宪法不仅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文,更是国家精神的象征。它庄严宣告: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人民民主专政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基石。每一次修改都体现了我国宪法的时代性和人民性,体现了我国宪法不断适应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的决心和勇气。
它的存在,犹如一座灯塔,指引着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坚定前行。它是我们共同的信仰和承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共同捍卫宪法,共同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