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最新征地公告(稷山县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

健康管理 2025-05-08 23:09健康生活www.xingbingw.cn

稷山县2021年第四批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解读

随着稷山县的发展步伐加速,部分土地的征收征用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议程。稷山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积极推进稷山县2021年第四批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下面是对这次征收补偿安置公告的深入解读。

一、征收范围与土地权属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稷峰镇涧东村南,总面积为0.7711公顷,权属集丰镇建东村。该土地将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涉及征收的土地主要为鸡峰镇尖东村的土地,共计0.7711公顷(约合11.5665亩)。该地块上无青苗和附着物。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是稷山县2021年第四批建设用地的组成部分。

四、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全省综合地价执行,参考陕西省人民发布的《征用土地面积》(晋2020第16号)以及县里的相关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03000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未批先建的地上违章建筑将不予补偿。

五、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的安置方式主要为货币安置,确保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六、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已经得到关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批准了相关的养老保险补贴方案,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七、登记与异议

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如果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本公告的来源为稷山县人民网。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稷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西贝街村的征地情况也备受关注。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在有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补偿方案得到实施。

稷山县2021年第四批建设用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将确保所有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并积极推进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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