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月的尾巴,山东省通过了新的修改决策。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版本在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次《决定》将在不久的将来,也就是自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这次修订赋予了生育子女的夫妻更多的权益保障。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将额外增加六十日的产假。配偶也将享受到不少于十五天的陪产假。对于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来说,更是各享有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的育儿假。这是对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体现了山东省对新生代家庭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更令人振奋的是,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因病住院,他们的子女所在单位应当全力支持护理照料工作。独生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日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则每年享有七日的护理假。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也体现了山东省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家庭价值的尊重。
这些增加的产假、陪产假以及育儿假期间,职工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在此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确保了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的无需担忧经济压力。这一政策不仅给予了家庭更多的温暖和关怀,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山东省的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