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再登记三类校外培训机构

健康管理 2025-04-17 10:57健康生活www.xingbingw.cn

根据当前政策框架,民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了更为细致的分类管理。在新的管理政策下,以下三类培训机构将不再被纳入登记范畴:

一、尚未完成“营改非”转型的营利性学科机构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完成从营利性主体向非营利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转型。未能成功完成这一转型的机构,将无法获得民政部门的登记审批。这一要求体现了政策对于培训机构非营利性质的强调,旨在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

二、不符合非营利属性的机构

这类机构主要包括两部分:

1. 资产属性不符:申请登记的机构需明确其开办资金为捐赠性质,并且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盈余或剩余财产分配行为。这要求机构具有纯粹的公益性,不得谋取私利。

2. 运营模式违规:如果存在变相分红、关联交易等营利性行为,或者未签署《捐资承诺书》,机构将无法通过登记审查。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机构的运行符合非营利性质,防止利用培训名义进行营利活动。

三、业务范围违规的机构

这些机构包括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机构,以及超出非学科类培训业务范围的机构,如违规开展文化课补习等。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在提供服务和教学内容上符合政策要求,防止机构超出范围经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新的政策规定旨在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益属性,防止资本无序介入教育领域,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背景下,民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旨在促进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也提醒广大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确保自身的合规运营,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规范的教育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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