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消息,专电记者晏国政与刘若玉报道:春意盎然的四月,太原市传来一项重要决策。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强化责任落实,太原市已开始对各县级、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据了解,太原市近期发布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议程。这是太原市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旨在通过制度化的考核方式,确保各级和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太原市采取了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若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瞒报、谎报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相关县级、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将被全面否定。这意味着,一旦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现重大失误,这些单位和部门将失去参与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的资格。
不仅如此,太原市还规定,对于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和部门,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也不得评为“优秀”。第一责任人还需要提交书面检查,以表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刻认识和整改决心。
这一举措无疑给各级和部门敲响了警钟,也充分显示了太原市对食品安全的零容忍态度。让我们共同期待,在太原市的努力下,食品安全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得到更加坚实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