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职被要求做避孕措施
近年来,女性求职过程中遭遇的侵犯隐私和人格尊严的频发,让人不禁对招聘市场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以山东东营洪女士的案例为例,她在应聘律师助理职位时,遭遇了令人震惊的性别歧视和性骚扰行为。招聘方不仅要求她每次采取避孕措施后拍照报备,还提出了极其无理的要求,如“出差需与男性同住一间房”,甚至以“防止入职后怀孕”为借口进行管控。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招聘方竟然使用诸如“上环”等侮辱性言论,这不仅是对女性身体自主权的侵犯,更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就业性别歧视,严重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招聘方通过社交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也暴露出部分企业利用求职者焦虑心理实施精神操控的倾向。这些非正规招聘信息的存在,让求职者难以分辨真假,也使得不法分子得以利用这些渠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规避平台审核,实施违法行为。
对于此类,涉事平台虽然对违规账号进行了封禁处理,但类似仍然频繁发生,折射出当前招聘市场监管存在严重问题。违法成本过低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平台对违规企业多采取封号措施,但缺乏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惩戒机制,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使得不法分子能够轻易规避监管,通过非正规渠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往往被迫接受无理要求以争取工作机会,导致事后维权难度较大,这也为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不仅发生在山东东营洪女士身上,还有模特公司也曾以“高层试镜”为由实施性勒索。这反映出此类违法行为正呈现跨行业扩散趋势。为了维护女性求职者的权益和招聘市场的公正性,建议从立法层面提高性骚扰行为的处罚标准。建立招聘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多次违规的主体实施行业禁入等措施。这不仅需要平台和企业的自律和规范管理,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以实现招聘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女性求职者营造一个安全、公正、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