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

生活百科 2025-04-24 15:08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深圳自2023年8月起,对原有的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这场变革,不仅取消了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设立,更迈向了一个全新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核心的“三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这次调整,深圳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群体的居住需求,实现住房市场的公平与和谐。

一、旧有体制的革新

自《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1日施行之日起,深圳停止了新增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这标志着这两种住房类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对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深圳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保证了政策过渡的平稳。

人才房,这一曾被视为过渡性政策的住房类型,也面临着命运的转折。新规实施后,不再新增供应可售型人才房。但对于已推出的项目,仍按照原规则销售。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申购门槛也有所放宽,如年龄限制降至30周岁、户籍要求放松等。

二、新保障体系的构建

新的住房保障体系,如同一块由三块精心雕琢的拼图,紧密而富有层次。

1.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户籍住房困难的居民及公共服务一线职工。租金的设定极为亲民,仅为市场参考租金的30%,特困家庭更是仅需支付3%。面积标准则根据家庭人口结构而定,为单身、二人家庭及三人以上家庭提供了不同的居住选择。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群体锁定为新市民、青年人和各类人才。这类住房分为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类型,租金标准也有所不同。组织配租的租金为市场价的60%,而社会主体出租的租金则不超过市场价90%。申请条件严格,要求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并符合社保缴纳要求。

3.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持有产权份额不低于50%,其余部分由或其他组织持有。同批次项目的产权比例统一。申请条件以深户籍居民为主,逐步覆盖常住居民,要求申请人无自有住房,社保累计缴纳一定年限(人才为3年)。

三、平稳过渡与政策衔接

为了确保政策调整的顺利进行,深圳对已有项目进行了妥善的过渡安排。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安居房项目将继续执行原有政策,不受新规影响。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新的保障体系相配套。例如,共有产权住房的地价根据销售定价动态确定,确保了新政的可行性与公平性。

深圳此次的住房保障政策调整,旨在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强化租购并举,通过差异化的保障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这不仅是一次政策的调整,更是对城市居民生活的一次关怀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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