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肖像权案公开开庭审理
生活百科 2025-04-19 19:26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一、案件概述
一场关于肖像权的争议在上海沁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鑫童等被告与鞠婧之间展开。鞠婧指控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上使用其肖像,涉嫌侵犯其肖像权。对此,鞠婧提出了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主张。
二、审理历程
此案首先在上海金山区的法院进行了一审。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涉案文章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鞠婧的肖像,并且作为公众人物的鞠婧,应当对公众评价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法院驳回了鞠婧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于2020年10月27日一审宣判。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鞠婧选择了上诉。二审阶段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于2023年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认定被告使用肖像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并再次强调了公众人物对于公众评价的容忍义务原则。该案适用法律为《民法总则》,法院认为被告使用鞠婧肖像的行为并未超出合理范围。
三、后续动态
在二审结束后,鞠婧因另一肖像权纠纷案(涉及深圳嘉世科技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于2024年6月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某一肖像权案件败诉后,鞠婧方表态“保留上诉权利”,但并未明确具体案件。
四、案件影响
此案在娱乐行业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肖像权争议的典型案例之一。法院在判决中权衡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与公众评价权,确立了对非营利性合理使用肖像的司法认定标准。此案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强调了公众人物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考虑到公众评价的因素。
总体来说,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人的肖像权,也涉及到公众人物权益与公众评价的平衡问题,具有深远的法律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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