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指控与判决介绍
近日,艺人炎亚纶因涉及一起未成年人私密视频案件而备受关注。据相关指控,他在2017年拍摄并持有未成年人的私密视频,并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视频外传。这一案件经过士林地方法院的审理后,终于有了结果。
在一审判决中,炎亚纶因两项罪名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但因其中一项罪名不可易科罚金,所以还需额外服刑4个月。因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展现出悔过态度,且于2024年3月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执行缓刑3年。
案件进程与检方动作回顾
案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23年6月,当时受害人公开指控炎亚纶在其未成年时拍摄性影像,并导致视频外泄。士林地检署在调查后,依据《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认定炎亚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检方在2023年7月采取了限制炎亚纶出境、出海,并缴纳50万元新台币保释金的强制措施。而在2024年5月31日的一审宣判后,虽然检方对同案另一被告的量刑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但对炎亚纶的判决并未提出异议。炎亚纶的缓刑判决在2024年7月4日正式确定。
其他相关细节
关于炎亚纶的涉案细节,一直备受公众关注。他曾否认“强迫”的指控,而检方也因证据不足未就此部分起诉。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性剥削”行为上,包括拍摄、持有及传播未成年人的性影像。
之前有一些早期报道提到他因“青少年性剥削”被罚款50万元并限制出境,但实际上,后续的司法程序已经覆盖了相关处罚。
以上信息都是综合了案件的核心事实、司法程序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的是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以及检方的公告。希望能够让大家对炎亚纶的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