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电话「渭南师范学院档案室电话」

生活百科 2025-04-10 11:31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渭南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Wein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3。我们的互联网域名为

第三条:渭南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现有朝阳、西岳、汉马、富平四个校区。我们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馆藏图书丰富,中外文数据库齐全,数字资源实现学科全覆盖。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我们的在校学生规模庞大,包括来自全国各地以及港澳台地区、韩国、泰国等国的学子。

第四条:我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且符合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渭南师范学院。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我们将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录取注册后他们将拥有渭南师范学院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双学籍。这些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两校的教学计划,成绩合格并且符合毕业要求,除了可以获得渭南师范学院和学士学位证书外,还可以获得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我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我们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得到公正的评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招生工作,我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他们负责处理招生咨询、招生宣传、考生报名等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要求和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指导,结合区域、城乡的入学机会公平原则,优化生源结构,并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涵盖了多个省份,包括天津、河北、山西等29个省(市、自治区)。我们欢迎所有对渭南师范学院有兴趣的考生积极报考,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第十一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概述

学校在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需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的计划数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的1%。这些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平衡各省的生源质量并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

第四章:录取规则详述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进行。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学校确定投档比例。

二、学校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并无额外限制。学校认可各省份根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三、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会被调剂到缺档专业;否则,将作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严格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的方案及政策执行。

五、学校认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并按相应成绩排序录取。

六、特殊专业的录取办法:

1.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和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录取;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按普通文理招生录取。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除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外,学校承认各省的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需参加相应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不同省份的录取规则可能有所不同,按照相应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书法学专业,依据校考成绩录取。

3.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报考高职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且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

5. 专升本考生的录取按照不同的计划类型,如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等,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需符合各省的外语口试要求。

7. 学校对非外语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以上内容是对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的详细阐述,旨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新生入学指南渭南师范学院篇

第一章:课程介绍

新生入学后,我们为他们开设了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大学英语。除此之外,我们还提供了多元化的外语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修大学日语、大学朝鲜语、大学俄语。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他们的公共外语课程则统一为大学俄语。

第二章:新生入学流程与规定

第二十五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照规定的日期准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证明并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为了确保新生的质量,学校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会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章: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当年学费标准有所调整,学校将立即按照新标准执行,确保公平透明。

第二十八条:我们深知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因此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在内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我们还开设了“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四章:附则与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我们郑重声明,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对于以渭南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招生的问题,欢迎致电我们的招生咨询电话:0913-2136900或0913-2133210。如果您需要监督或投诉,请拨打我们的监督投诉电话:0913-2133950。您还可以访问我们的招生:< 获取更多信息。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是对我校以往招生政策的更新与调整。如遇到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相冲突的情况,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们希望这篇新生入学指南能为您提供全面的信息,帮助您顺利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渭南师范学院,我们期待您的加入,一起开启新的旅程!

(招生办公室 敬上 2021年5月13日)

注: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流产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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