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邮编(成都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生活百科 2025-04-09 12:30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成都理工大学是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分别独立进行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专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后,学校将颁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并执行学校招生决策。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等多种类别。

第八条

学校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将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报考。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一条

学校采用按专业和学科大类招生的方式。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阶段学习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例如,成都校区按学科大类招生的包括地质学类、核工程类、电子信息类等多个类别。

成都理工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肩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重任。学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致力于选拔具有潜力的学子。通过本章程的阐述,我们得以了解学校的招生组织机构、职责、招生类别、计划及录取原则等方面的信息。期待有志之士报考成都理工大学,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宜宾校区招收计算机类与工商管理类的多个专业,涵盖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领域,以及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学校致力于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并以此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会进行高分到低分的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除日语专业外,所有考生进校后的外语语种教学均以英语为主。对于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并在进校后进行口语加试。学校普通类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一些特定专业如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进校后需参加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调整至其他专业。

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不同专业对文化成绩有特定要求,例如表演专业、四川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以上特定分数。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高达到一定标准。

体育类考生也需参加所在省份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若未作明确规定,则对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采取特定的录取原则。对于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面考核为基础,择优录取,为各个专业领域培养优秀人才。第二章 招生政策与规定

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身体状况,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以及身体复检。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新生,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考生,我们将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我们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生计划与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每年制定招生计划,并将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我们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一、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则遵循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进行收取。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五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附则

一、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政编码:610059

招办电话:028-84078927

学校:

本科招生网:

二、其他规定

1.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假冒成都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 本章程仅限2022年使用,此后将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改进和完善。如有变动,将在学校官网及时公布。

4. 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处。

欢迎关注"成都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头条号,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关于成理的资讯。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与规定,做出明智的选择。我们期待与您共同见证每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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